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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务代理实务》第十章“特许权费与特许权使用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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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特许权费与特许权使用费有何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特许权费,可以理解为特许经营某种商品或服务收取的费用,例如奥运特许商品,收取特许权费,特许经营商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向奥组委支付特许权费, 如果是提供开始和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则在实际提供服务的时候确认收入。 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 例如:某专利技术必须依托一定的设备才能实现,这时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即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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