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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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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考生更高效地备考2016年税务师考试,网校特别为大家准备了备考阶段直播交流,网校老师为大家指点迷津!以下是刘丹老师讲解税务师《税法一》复习指导的具体内容。
怎么考?
2.5小时
1.全选择题
2.机考
3.考点细致、深入
单选 |
多选 |
计算 |
综合 |
40题*1分 | 30题*2分 | 2题*8分 (每题4问) |
2题*12分 (每题6问) |
总分:140分 及格:84分 |
怎么学?
1.先听课
2.看讲义
3.做题
4.看书
制定计划:
5周复习第一遍
3周复习第二遍
2周复习第三遍
最后几天查缺补漏,强化记忆
5周复习第一遍(每天2小时,听课+复习+做题)
第一周:基本原理、增值税(上)
第二周:增值税(下)
第三周:消费税、附加烟叶
第四周:资源税、车购税
第五周:关税、国际税法
做题策略:不是多多益善!
1.有质量:第一遍做透试题,有精力做练习题(营改增例外),不要强求一步到位
2.有效率:错题做标记
错要知道错的原因,对要以对的理由作对
克服懒惰+拖延症
学员问题:
1.哪里有试题库?
网校有历年试题。
2.税一考过了,考涉税服务除了增值税和消费税有联系外,还有其他会考的税种吗?
税一有联系的也就是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他税种都是小税种,重点还是这两个。
3.考试计算题综合性很强,消费税和增值税混合出题,怎样可以提高得分率?
建议大家思路清晰。
4.今年考试会难吗?
难者不会,会者不难,主要把重点掌握就不会太难。
5.机考有什么技巧?
没技巧,建议大家在草稿纸上的思路要清晰。
6.考试的输字有五笔输入法吗?
应该有。
7.老师,税一过了,有去年教材,增值税变化大,消费税变化不大吧,考涉税服务用买税一新教材吗?
建议大家买新教材。
第一章 税法基本原理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1.税收法律主义 2.税收公平主义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4.实质课税原则 |
1.法律优位原则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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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主体 |
效力及特点 |
立法解释 |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国务院 地方人大常委会 |
1.解释效力=被解释的法的效力 2.可作为判案依据 3.属于事后解释 |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两高联合解释 |
1.我国仅限税收犯罪领域 2.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案依据 3.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有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和决定。 |
行政解释 (执法) |
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
1.是我国税法解释的基本部分,以具有行政命令性质的“文件”、“通知”、“公告”构成 2.执行中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 3.税务机关个别性行政解释不得在诉讼提出后作出 |
解释方法 |
举例 |
字面解释 | 个税中的“居民居住满一年”解释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满365天” |
限制解释 | 个税中“习惯性居住”解释为“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
扩充解释 | 个税中“一次劳务报酬”解释为“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
总结:
1.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2.从价税课税对象计税依据一致,从量税不一致。
3.直接税课税对象税源一致;间接税不一致。
边际与平均税率
平均税率:全部税额/全部收入
边际税率:增量税额/增量收入
比例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累进税率下: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上升幅度越大,平均税率提高就越多
制度 |
适用情况 |
具体规则 |
退还 | 正常情况下多缴 技术原因的多征 计算错误的多缴 |
应退金额:多缴税款+利息 有欠税:先抵顶欠税和滞纳金 无欠税:可按纳税人要求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
追征 | 税务机关责任 | 追征期:3年 追征金额:税款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责任 | 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为5年,偷税、抗税、骗税的为无限期 追征金额:税款+滞纳金 |
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制度 | 税收保全 | 税收强制执行 |
目的 | 预防逃税 | 强制收取税款及滞纳金 |
适用 | 纳税人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 |
措施 | 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 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
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 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 |
联系 | 1.均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都有扣押、查封行动 3.保全可转为强制执行 |
保全措施前提
(1)行为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包括:转移、隐匿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等。
(2)时间条件:规定的纳税期届满之前和责令缴纳税款的期限之内。如在纳税期满后仍未完税则不再保全,而是强制执行。
(3)担保条件:纳税人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强制执行前提
(1)超过纳税期限。
(2)告诫在先。必须先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3)超过告诫期。
第二章 增值税
行为 |
具体情况 |
税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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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 兼有不同税率、征收率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 分别核算 分别计税 |
未分别核算 从高计税 |
混合销售 | 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及服务 | 按主业计税 销售货物或销售服务 |
3%征收率 | 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情况 |
减按2%征收率 | |
5%征收率 | 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的情况 |
减按1.5%、3%征收率 |
销售不动产计税(5%) 非房企 2016.5.1
一般纳税人 | 可选简易 5% |
之前取得 | 差额 | (收入-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
之前自建 | 全额 | 收入÷(1+5%)×5% | ||
正常计税 11% |
之前取得 | 全额 | 差额5%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之前自建 | 全额 | 全额5%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之后取得 | 全额 | 差额5%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之后自建 | 全额 | 全额5%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向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小规模 | 取得 | 差额 | (收入-购置原价或作价)÷(1+5%)×5% | |
自建 | 全额 | 收入÷(1+5%)×5% | ||
个人住房 | 北上广深 | 不满2年,全额5%; 满2年,普通免税,非普通差额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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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 | 不满2年,全额5%; 满2年,免税 |
房企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计税
一般纳税人 | 老项目 | 可选简易征收5% |
新项目 | 销售额=(收入-土地价款)/(1+11%) | |
预收款 | 按3%预缴 预缴税款=预收款/(1+税率或征收率)×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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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 | 简易征收5% | 预收款,应按3%预缴 预缴税款=预收款/(1+5%)×3% |
不动产经营租赁计税
一般纳税人 | 之前取得 | 可选简易征收5% 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之后取得 | 一般计税方法,3%向不动产所在地预缴,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 |
小规模 | 非住房 | 简易征收5% |
住房 | 简易征收5%,减按1.5%计税 | |
一般纳税人 | 试点前开工高速通行费 | 可选简易征收5%,减按3%计税 |
跨县(市、区)建筑服务计税
一般纳税人 | 正常计税11% | 预缴税款=(收入-分包款)/(1+11%)×2% |
简易征收3% | 预缴税款=(收入-分包款)/(1+3%)×3% | |
1.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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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 | 简易征收3% | 预缴税款=(收入-分包款)/(1+3%)×3% |
出口政策
如果出口企业存在免税料件购进的情况(国内购进免税料件或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应在外销额中减除免税料件的价款或组价。购进法和实耗法。
学员交流:
1.边际税率在书哪里?
回答:在 P31中。
2.税法一与注会税法怎样交叉学习呢?
回答:税法一学会了税法的前半部分基本都可以了。注意的是每一科的考试它们的侧重点是不同的。
3.基础班和强化班有什么区别?
回答:基础班比较详细适合基本薄弱的学员,强化班重点是针对考试适合有基础的学员。
4.只看讲义可以吗?
回答:可以。
5.对新增的内容网上有针对的练习吗?
回答:会有,但相对比较小一些。课程讲解时多举一些典型的例题。
6.视同销售什么情况下不贷记主营业务收入,而贷记库存商品?
回答:贷记库存商品典型是赠送。
7.怎么样做题更有效果?
回答:有选择性做题。
8.五科考过后,初次拿到的证是非执业吗?
回答:是的,只有在税务师工作才不是非执业。
7.3三税学习压力山大?
回答:重点是增值税和消费税。
8.税一、税二、税务实务,三门课可以一起的学吗?
回答:这三门课一起学它们的关联性很强。
9.考完中级才开始复习税务师来得及吗?
回答:如果只学税一应该没有问题,主要还是靠突击。
10.试题是历年试题吗?
回答:对。近三年的都要做一下,注意营改增政策的变化。
11.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可以开专用发票吗?
回答:可以。
12.视同销售与进项转出很难区分?
回答:这个是必须要区分的,难区分的是外购那部分。
外购用于投、分、赠视同销售,别的做进项转出。
13.应试指南和经典题解,有时间的情况下多做一些是不是比较好还是选一些做就可以了?
回答:个人建议选择做一些就可以了。
14.会计分录是,借库存商品负数,贷待处理财产损溢正数,怎么理解?
回答:是不是库存商品减少了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正在待处理还没有确定原因的。
15.税一、税二难度差不多吗?
回答:个人觉得税一有比较好一些。但还是因人而宜。
16.客运公司外购配件用于修理客车,进项可以抵扣吗?
回答:可以。
17.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在服务发生地的预缴税款是否按差额预缴,回注册地全额申报?
回答:主要看是不是有总包分包的业务。
18.自产的桌子用于办公怎么理解增值税方面的信息
回答:自产东西它如果用于办公并不是用于非应税项目,不用视同销售再做去做一下销项。
19.客运公司处理达到报废年限的客车,处理给回收公司的收入要交税吗?
回答:需要正常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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