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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相关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九章 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外籍人员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2、【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关联债资比例=(2000×6)/(400×6)=5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2000×5%÷2×(1-2/5)=30(万元)
3、【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清算所得=6960-5900+(3300-3000)-80-20-100=1160(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1160×25%=290(万元)
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非正常损失,未经税务机关批准的,不能扣除,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进项税作转出处理,企业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100*17%=17(万元),即企业当期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00+17=117(万元)。
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于加印的,应当与原稿酬合并为一次征税。以英文译著后再次出版取得的所得,应当按单独作为一次稿酬所得征税。所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30000)×(1-20%)×20%×(1-30%)+60000×(1-20%)×20%×(1-30%)=15680(元)
6、【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捐赠限额=20000×(1-20%)×30%=4800(元),实际捐赠>限额,所以只能扣除4800元,应纳税额[20000×(1-20%)-4800]×20%=2240(元)。
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中,属于稿酬所得的,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8、【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扣除比例分别是2.5%、14%;选项B,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职工工资可以在税前扣除;选项C,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9、【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10、【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该外国常驻代表机构收入不能准确核算,应按照经费支出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其经费支出额=100+40=140(万元)
收入额=140÷(1-15%-5%)=17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75×15%×25%=6.56(万元)
11、【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境外已纳税额扣除限额=240÷(1-20%)×25%=75(万元),境外实际缴纳所得税=240÷(1-20%)×20%=60(万元),在我国汇总纳税时可以抵扣的境外所得税税额为60万元。
1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附表一,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包含会计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本题四个选项中,选项C属于视同销售的收入,故选C;选项A,固定资产的转让收入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终,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的净所得是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选项B,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净所得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中;选项D,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科目。
13、【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利润总额,即会计利润,是公益救济性捐赠限额的计算基数。
1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会计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实际发生损失时不通过“资产减值损失”核算。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100+100+60+200=460(万元)
15、【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企业所得税=10×20%=2(万元)。
16、【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税收滞纳金。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中的罚款和滞纳金准予在税前扣除,准予在税前扣除的罚款支出=10(银行罚息)+5(延期支付货款罚款)+4.8(经济业务保证金罚款)=19.80(万元)。
17、【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的60%=35×60%=21(万元)
扣除限额=(2000+600)×5‰=13(万元),所以,应以13万元为限在税前扣除。
18、【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福利费扣除限额为60×14%=8.4(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准予扣除8.4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60×2%=1.2(万元),实际发生1.00万元,准予扣除1.00万元;
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60+10+1.2)-(60+8.4+1)=1.8(万元)
19、【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征收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0、【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知识点。选项A、B、C都应当以清单申报的方式。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
(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依法履行关联申报义务;
(3)按规定准备、保存和提供同期资料。
2、【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A、B、C,不允许在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支付的财产保险费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选项E,纳税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正确答案】ADE
【答案解析】选项B不正确,因为董事长的夫人不属于企业的职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属于是与本企业的收入没有关系的支出,所以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不正确,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
4、【正确答案】CDE
【答案解析】个人的同一作品在刊物上连载的,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收入,连载后又出书取得的稿酬,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所以,作家取得的稿酬应纳税额为5000×12×(1-20%)×20%×(1-30%)+200000×(1-20%)×20%×(1-30%)=6720+22400=29120(元);翻译收入应当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应纳税额为60000×(1-20%)×30%-2000=12400(元)。
李某共计应纳税额=29120+12400=41520(元)
5、【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一年的个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6、【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应按“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7、【正确答案】ABCE
【答案解析】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8、【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外籍个人按照合理标准取得的子女教育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举报违法行为获得的奖金,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
9、【正确答案】ACDE
【答案解析】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可以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10、【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主表中的第3栏“营业税金及附加”根据会计上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选项C,应计入土地的成本;选项D,企业销售旧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选项E,增值税是价外税,不通过本科目核算,所以,不在本栏反映。
11、【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诉讼费可以在税前扣除,会计处理时计入管理费用;选项B,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但加计部分不计入管理费用,而是在表20行“加计扣除”中填列;选项E,商品购入时发生的正常损失不做特别处理,只是相当于提高了购入货物的单价而已。
12、【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1500×15%=225(万元),实际发生180+60=240(万元),只能扣除225万元;应当填入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240-225=15(万元)。
企业2011年度会计利润=1500+360+60-1000-50=870(万元)
捐赠限额=870×12%=104.4(万元),实际发生3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应当填入主表第19行36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应当填入第17行“免税收入”60万元。
税收滞纳金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应当填入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20万元。
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15+20=35(万元)
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60+360=420(万元)
第17行“免税收入”60万元
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360万元
第30行“应纳税额”=[(870-420)+35]×15%=485×15%=72.75(万元)【注: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3、【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项目共两项:(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2)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14、【正确答案】ABDE
【答案解析】选项C,企业的直接捐赠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15、【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属于不征税收入;汇兑收益属于征税的收入。
16、【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选项A,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17、【正确答案】CE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B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选项D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8、【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选项D和E,政府补助收入和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属于营业外收入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19、【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资产税务处理的知识点。选项BCD选项的固定资产均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计算折旧扣除。
20、【正确答案】ACE
【答案解析】选项B、D资产的所有权没有转移,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1、【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知识点。选项D,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E,就机关而言,年终双薪相当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
22、【正确答案】DE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经费支出知识点。常驻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福利费、物品采购费(包括汽车、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通讯费、差旅费、房租、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交际费、其他费用。以货币形式用于我国境内的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滞纳金,罚款,以及为其总机构垫付的不属于其自身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应作为代表机构的经费支出额。
三、简答题
1、
【正确答案】(1)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所以,从深圳子公司收回的投资收益100万元,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所以该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100万元,不用计算缴纳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金融债券转让收益400万元,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征所得税。
(4)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境外的投资收益,应当计算补税,不应计入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中。
从美国分回的投资收益应补企业所得税=200÷(1-20%)×(25%-20%)=12.50(万元)。
(5)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转让股票或股权的净收益,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所以该企业取得的股票的转让收益200万元,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所得税。
(6)该外资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00+200)×25%+12.50=162.50(万元)。
2、
【正确答案】(1)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3000)×(1-20%)×20%×(1-30%)+(1000+1000+1500-800)×20%×(1-30%)=1274(元)
(2)捐赠限额=200000×30%=60000(元)
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限额,以捐赠限额为限计算个人所得税。
彩票中奖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60000)×20%=28000(元)
(3)一次性补偿金超过上年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的部分=87500-10000×3=57500(元);折合月工资收入57500÷9=6388.89(元)
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388.89-3500)×10%-105]×9=1655(元)
1-8月从原单位领取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500-3500)×3%]×8=240(元)
9月及以后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3500)×25%-1005]×4=7480(元)
(4)翻译收入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境外缴纳5000元,低于5200元,其差额200元应当在我国补缴。
(5)讲课费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3、
【正确答案】(1)个人独资企业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2)生产费用与生活费用混在一起难以划分的,不允许扣除;
(3)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与企业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当地税务部门根据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该企业发生的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允许据实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投资者的个人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投资者的生计费用按每月3500元扣除。
四、综合题
1、
【正确答案】(1)李某的理解有误。根据税法规定,个人解除劳务合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果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是超过了三倍数额部分的,应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李某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是100000元,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20000元)的三倍,对于超过的部分,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0-20000×3)÷8-3500]×3%}×8=360(元)
(2)李某的计算有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20000元但没有超过50000元的,应对超过部分加征50%的税款,所以李某计算中适用的税率有误。
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6000元,应按12000元在税前扣除。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3)李某计算有误。按照规定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住用房,应按10%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20%)×10%×7=3360(元)
(4)李某的理解有误。按照规定个人买卖债券,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出售债券收益时,扣除的成本应为出售的债券所对应的成本,而不是全部债券的成本。
李某出售债券取得的收益=20000×(5.1-4.3)-645÷2-383=15294.5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294.50×20%=3058.90元。
(5)李某计算有误。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如果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的收入,应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每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4×(1-20%)×20%=640(元)
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40×4=2560(元)
2、
【正确答案】(1)企业所得税除外,企业的错误之处在于:
①销售货物收取的运费是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和消费税。
②赞助取得的原材料,可以作进项税抵扣。
③管理不善损失的原材料应该作进项税转出。
④没有计算印花税和房产税。
⑤增值税和消费税计算有误,导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数据也是有误的。
补缴增值税=468÷(1+17%)×17%-5.1+600×17%+18.6÷(1-7%)×7%=166.30(万元)
补缴消费税=468÷(1+17%)×10%=40(万元)
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66.30+40)×(7%+3%)=20.63(万元)
补缴房产税=12000×(1-20%)×1.2%=115.20(万元)
补缴印花税=(87400+10080+35000)×0.3‰+(468+1100)×0.5‰=40.53(万元)
(2)计算会计利润总额。
销售收入=(87400+468÷1.17+10080)=97880(万元)
销售成本=0.28×190000+0.22×28000=59360(万元)
期间费用=11000+600×17%+18.6÷(1-7%)×7%+115.2+40.53+7600+2100=20959.13(万元)
营业税金及附加=9748+2029.26+40+20.63=11837.89(万元)
营业外支出=3600(万元)
营业外收入=35.1(万元)
投资收益=130+90+170=390(万元)
会计利润=97880-59360-20959.13-11837.89-3600+35.1+390=2548.08(万元)
(3)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错误有:
①价外收入没有价税分离,确认的收入有误,导致税前扣除的税金和教育附加有误;漏记房产税和印花税导致管理费用计算错误;管理不善损失材料进项税未进行转出,导致管理费用有误;取得赞助的原材料没有计入应税收入,导致营业外收入有误。
②招待费超标,应按限额扣除,不得全部扣除:
业务招待费限额:900×60%=540大于97880×0.5%=489.4(万元),税前扣除489.4万元,招待费纳税调增900-489.4=410.60(万元)
③公益捐赠超限额未进行税前调整;公益捐赠限额=2548.08×12%=305.77(万元),实际公益捐赠500万元,公益捐赠纳税调增194.23万元。
④新技术研发费用没有进行加计扣除:加计扣除研发费用800×50%=400万元,纳税调减所得400万元。
⑤支付其他企业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纳税调增管理费用300万元。
⑥分回股息和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不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合计调减:130+90=220(万元)。
⑦合并业务,应该按规定计算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扣除限额,企业全部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是错误的。根据规定:企业合并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700-3200)×6%=150(万元)。
⑧境外分回股息不用全部纳税,而是按境内外税率差补税:境外分回股息应补税=170÷(1-15%)×(25%-15%)=20(万元)。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2548.08+410.60+194.23-400+300-220-170-150=2512.91(万元)
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2512.91×25%+20=648.23(万元)
应补企业所得税=648.23-570.19=78.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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