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标准包括以下几点:
1. 资产或处置组必须符合被处置的标准:资产或处置组必须是可被处置的,即具备可被出售的特征,包括具有确定的市场价值、有意愿出售和有能力出售。
2. 资产或处置组的持有期限:资产或处置组的持有期限必须有限,通常不超过一年。
3. 资产或处置组的价值:资产或处置组的价值必须能够可靠地估计,并且该价值必须高于其成本。
4. 资产或处置组的处置方式:资产或处置组的处置方式可以是出售、租赁、交换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5. 资产或处置组的可区分性:资产或处置组必须是可区分的,即能够单独被出售或处置,而不会对其他资产或处置组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以上标准,如果一个资产或处置组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被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