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仍然需要履行税务申报义务。具体来说,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算所得,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在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需要进行以下税务申报事项:
1. 清算所得申报: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应当将清算所得按照规定的税务申报表进行申报,并缴纳相应的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通过清算活动所获得的资产净额。
2. 停业税务注销: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如决定停止经营并解散,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注销。税务注销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终止纳税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在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期间,如果没有清算所得或者清算所得不超过免税额,仍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申报,但可以申请免予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税务申报义务,包括清算所得的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进行税务注销手续。为了确保合规,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专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