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根据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方需要将其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部分。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通过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来参与其经营活动。投资方通常持有该公司股权超过50%但不足以控制该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方无需按照控制权会计准则将被投资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而是按照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权益法,投资方需要将其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部分。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方从被投资公司获得的分红、利润或其他形式的盈余。投资损失则是指投资方因被投资公司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遭受的损失。
投资方将投资收益或损失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益部分,可以反映其从长期股权投资中获取的经济利益。这种会计处理方式有助于投资方准确反映其投资活动对利润的影响,并提供了相关信息供利益相关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