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价定率征收和从量定额征收是两种不同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区别在于计税依据的不同:
1. 从价定率征收:
从价定率征收是指按照应税商品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以一定的比例税率计算税额。这种征收方式考虑了商品的价格差异,价格高的商品通常会承担较高的税额。例如,假设某个国家的增值税率为20%,那么对于一件售价为100元的商品,其增值税税额为100元的20%,即100 * 20% = 20元。
2. 从量定额征收:
从量定额征收是指按照应税商品的数量或者重量等物理量作为计税依据,以每单位量固定的税额进行征收。这种征收方式不考虑商品的价格差异,所有符合条件的商品都会被征收相同的税额。例如,某国对每升汽油征收固定税额为1元,那么无论汽油的价格是多少,每升汽油的税额都是1元。
总结来说,从价定率征收基于价格,税额随价格变动;而从量定额征收则基于数量或重量,税额不随价格变动。从价定率征收通常用于对一般商品征收的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而从量定额征收则多用于对特殊商品或服务征收的税种,如烟草税、酒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