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我的知识更新日期(2023年6月),涉及收入来源地管辖权限制的国际条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双重征税避免协定(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 Agreements, DTAAs):这些协定通常包含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条款,其中可能包括对来源地管辖权的限制。例如,许多DTAAs包含有关于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类型的收入来源地管辖权限制。
2. 《经合组织税收协定范本》(OECD Model Tax Convention):这是国际上广泛使用的税收协定范本,为各国在制定双边税收协定时提供了一个框架。范本中的某些条款,如关于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条款,可能包含来源地管辖权限制。
3. 《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UN Model Double Taxation Convention):这是另一个国际税收协定范本,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税收协定提供了一个基础。范本中的某些条款也可能涉及来源地管辖权限制。
4. 区域性税收协定:例如,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税收协定,可能包含有关在成员国之间如何分配税收管辖权的条款。
5. 特定行业的国际公约:例如,对于航空运输和海运等行业,可能有特定的国际公约规定这些行业的收入如何被来源地和居住地国家征税。
请注意,国际税收协定中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会因国家之间的关系、谈判的历史背景以及特定时期的经济和政治环境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讨论具体的税收管辖权限制时,需要查阅相关的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