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Bond)是一种特殊的债券,它的持有者有权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约定的转换价格或转换比率,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普通股票。除了这一转换权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还享有以下权利:
1. 利息收益权:债券持有者有权定期获得利息收益,这些收益通常是固定的,并在债券到期时支付。
2. 本金偿还权:债券到期时,持有人有权要求发行公司偿还债券的本金。
3. 转换选择权:持有人可以选择是否将债券转换为股票,这种选择权通常在债券发行时就已约定,并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有效。
4. 转换价格调整权:在某些情况下,转换价格可能会根据事先约定的条件进行调整,以反映公司股票分割、派息或类似事件的影响。
5. 优先认股权(Right of First Refusal):某些可转换债券可能包含优先认股权,允许持有人在公司增发股票时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
6. 投票权:在某些情况下,债券持有者可能有权在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尽管这通常是普通股股东的权利。
7. 信息权:债券持有者通常有权获得有关发行公司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的定期报告。
8. 保护条款:某些可转换债券包含保护条款,例如违约条款、反稀释条款等,这些条款旨在保护债券持有者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权利和条件需要根据债券的发行文件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