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与银行之间的未达账项是指企业和银行之间由于记账时间不同而导致的账务差异,即一方已经入账,而另一方尚未入账的事项。未达账项通常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 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或银行已付,企业未付):这种情况下,银行已经收到了款项,并已记入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但企业尚未收到银行通知,因此尚未记入企业自己的银行存款账户。
2. 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或企业已付,银行未付):这种情况下,企业已经收到了款项,并已记入企业自己的银行存款账户,但银行尚未收到该款项,因此尚未记入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
处理未达账项的方法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 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企业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找出未达账项。
2. 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通过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日记账余额调节到与对账单余额一致。调节表中通常包括未达账项的调整,即加上“银行已收,企业未收”的金额,减去“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金额,或者相反。
3. 调整账面记录: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企业应调整自己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将未达账项调整到已达账项,使日记账余额与对账单余额一致。
4. 复核与批准:调整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经过会计人员的复核,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5. 记录调整:对于需要调整的未达账项,企业应根据批准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日记账中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调整银行存款的金额。
6. 通知银行:如果企业发现银行对账单有错误,应通知银行更正。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为了核对账目,不能作为调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依据,实际调整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依据是经过批准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此外,未达账项的调整应该在收到银行的相关通知或实际收到款项后进行,而不是根据推测或估计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