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赁会计中,重大融资成分(Significant financing component)是指在租赁交易中,租赁期较长且租赁付款额(lease payments)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承租人向出租人借款的金额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租赁付款额中的利息成分被视为重大融资成分。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下,如果租赁付款额中的融资成分被认定为重大,承租人需要将租赁分为两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 租赁部分:承租人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基础将租赁付款额(不包括利息部分)确认为租赁费用。
2. 金融负债部分:承租人将租赁付款额中的重大融资成分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并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实际利率是指在整个租赁期内,使未来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或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的利率。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租赁付款额中的融资成分不重大,承租人可以将其作为一项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即将租赁付款额作为租赁费用在租赁期内进行摊销。
总之,重大融资成分在租赁会计中的应用主要是为了准确反映租赁交易的经济实质,即租赁中是否包含了实质性的借款成分。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承租人需要将其作为一项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并在租赁期内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