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并不包括所有的消费品。在中国,消费税是一种针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种,其征收范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目前,中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消费品:
1. 烟: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等。
2. 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 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护肤、护发等化妆品。
4.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金、银、铂金首饰,以及各种宝石、玉石等。
5. 鞭炮、焰火:包括各种用于庆祝和娱乐的鞭炮和焰火产品。
6. 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
7. 摩托车:包括各种排量的摩托车。
8. 小汽车:包括乘用车(含越野车)、中轻型商用客车等。
9. 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等。
10. 高档手表:包括价格超过一定标准的机械手表和石英手表。
11. 游艇:包括各类游艇。
12. 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木制一次性筷子和类似产品。
13. 实木地板:包括各种实木地板和类似产品。
14. 电池:包括各种蓄电池和干电池。
15. 涂料:包括各种建筑涂料、装饰涂料等。
除了上述列举的消费品,还有其他一些可能被临时或特别规定的消费税征收范围,例如某些奢侈品、特殊商品或服务等。但是,大多数日常消费品并不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内,如食品、饮料(不含酒类)、服装、鞋帽、书籍、报纸、杂志、药品、化妆品(除高档化妆品外)等。
因此,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特定的,而不是所有消费品都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