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中,特别是针对出口退税时,“免抵退税”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其中,“免抵”部分指的是在计算出口货物应退税额时,当期应纳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的情况。
具体来说,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 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那么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剩下的差额部分作为“免抵”处理,即:
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
举个例子:
假设某企业当期销项税额为100万元,当期进项税额为80万元,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为100万美元,出口货物退税率为10%。
首先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 100万元 - 80万元 = 20万元
然后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 × 出口货物退税率 = 100万美元 × 10% = 10万元
由于当期应纳税额(20万元)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10万元),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免抵退税额,即:
当期应退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10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 = 当期免抵退税额 - 当期应退税额 = 10万元 - 10万元 = 0
在这个例子中,由于当期应纳税额大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免抵退税额,不需要进行“免抵”。如果情况相反,当期应纳税额小于当期免抵退税额,那么差额部分将作为“免抵”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