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需要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合并方通常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这里的对价可能包括现金、非货币性资产或两者兼有。
例如,如果A公司通过支付现金100万元收购了B公司80%的股权,那么A公司会在其财务报表中确认一项1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这是基于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
然而,如果合并涉及到的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合并中存在特殊情况,可能会导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调整。例如,如果合并中存在大量的或有对价、或有负债或无形资产的转移,这些因素可能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
总之,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一般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是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调整。但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根据具体交易条款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