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中,劳务报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税款计算过程如下:
1. 预扣预缴时,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
-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2. 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预扣率通常为20%。
3.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的具体步骤:
- 首先计算收入额:
-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收入额 = 每次收入 - 800元;
- 如果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则收入额 = 每次收入 - (每次收入 x 20%)。
- 然后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预扣预缴税款 = 收入额 x 预扣率
举个例子:
假设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为5000元。
- 计算收入额:
因为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所以减除费用为20%。
收入额 = 5000元 - (5000元 x 20%) = 5000元 - 1000元 = 4000元。
- 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预扣预缴税款 = 收入额 x 预扣率
预扣预缴税款 = 4000元 x 20% = 800元。
因此,该居民个人预扣预缴的税款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