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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税协发〔2023〕4号
为进一步明确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证书发放工作,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1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申领系统开放时间
2023年4月14日10:00至2023年4月28日17:00。
二、证书申领程序
已全科合格的考生(含免试),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网站() 或登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在“证书中心”核对并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是否入会”一栏请勾选“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关注审核进程,如因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造假,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如因上传的证书照片模糊,无法识别,考生可根据审核意见,在审核期内重新或补充上传,进行二次审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2、逾期未申领证书的,将随同下一年度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本年度将不再受理证书申领事宜。
3、以前年度尚未申领证书的,随本年度证书按上述流程申请办理。
4、如有意向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的领证人员,可将个人简历投递至省税协邮箱
四、自愿加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个人会员
1、考取税务师职业资格在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为执业会员入会,非税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为非执业会员入会。
2、执业会员入会需如下3个电子材料,(1)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盖公章)(2)职业资格证书(3)劳动合同。电子材料接收邮箱:
五、领证咨询
省税协咨询电话:0571-85828635 0571-85828510
技术性问题:021-61651875
政策性问题:4000033955
附件: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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