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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减免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19号)和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三届八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度会员会费交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减免
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减轻会员负担,中税协对36个地区2021年度单位会员会费中应上交中税协的部分,继续按50%比例进行减免(即按全部单位会员会费计算减免15%),减免期为一年。
省税协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政策精神,继续帮助我省税务师事务所减轻由于疫情防控所带来的实际困难,2021年度省税协会员会费按50%比例进行减免,减免期为一年。
二、会费交纳标准
会费减免后按以下标准交纳:2021年度的单位会员会费按年收入总额的0.25%交纳,执业个人会员会费按455元/人交纳。
三、会费交纳时间及账号
会费交纳日期:2022年4月28日起至5月28日
开户名称: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开户帐号:76790188000435661
联系电话:0571-85828510;0571-85822339
联系人:龚子沁 徐红斌
电子邮箱:
四、会费交纳要求
1、单位会费、个人会费请根据2021年度行业报表表1中的收入总额和税务师人数计算,并务必填制附件《2021年度会费交纳情况表》发送至省税协秘书处邮箱。
2、会费请以单位开户行汇入省税协账户。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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