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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京举办
2020年10月18日,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共同主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联合承办的“2020中国税法论坛暨第九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北京友谊宾馆聚贤厅隆重举行。本届论坛以“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共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局、企业、高校等各界代表的600多人踊跃报名。根据目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本次论坛采取线上直播为主、现场参会为辅的方式举行,经主承办方审核,最终确认80多人现场参会,另有24000余名社会各界人士在线观看了视频直播。
在开幕式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张树学,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业务部主任李柔,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出席开幕式并先后发表致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主持了开幕式。
张树学在致辞中指出,作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中国税法论坛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引领涉税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税务师与律师等涉税从业人员交流合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他强调,2020年以来,为了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要求,我国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作为涉税服务的重要专业力量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税务师应自觉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税务师作为征纳双方的桥梁纽带,一方面要帮助支持税务机关贯彻落实好税收规则,另一方面要维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落实减税降费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此,他提出,一是实现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在综合服务能力、专业服务水平、高端人才培养、新型业务拓展和业务交流方面进一步提升;二是创新涉税专业服务,准确理解和适用税法,发挥好征纳双方的桥梁作用;三是加强与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交流与合作,自觉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和服务好税收改革发展。
全国律协业务部主任李柔代表全国律协秘书长韩秀桃致辞,她指出,近年来,在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伴随着中央有关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财税制度等重大举措,我国税制改革不断深化,税收立法加快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收法治服务进入快车道。正因如此,近年来,涉税法律服务得到长足发展,有力促进了税务律师和税务师事业发展。她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特别是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更加剧了世界的大变局,10月26日,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将于北京召开,会议将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这个规划将立足于我国的历史方位和节点,积极推进国家全面高质量发展。在国际国内大背景下,包括税务律师在内的广大律师,必须树立机遇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积极拓展涉税业务领域、努力提升执业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税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战略。税务律师作为精通税收相关法律、税收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士,具备解决复杂税务问题的专业能力,更应当顺应这一时代变局,积极谋划,顺势而为,为国家税收治理现代化贡献专业智慧,提供法治保障。
刘剑文围绕如何推动高质量的税收立法展开了深刻阐述,他指出,站在我国税收法治体系初步形成的时间节点,以立法质量为切入点,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延展,也是税收法治的理想和现实间的来回穿梭,是一种反思走向重塑的理性思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目标是通过立法、修法、整理、清理的过程,来建构一个层次清晰、相互协调的高质量税收法律体系,为实现理财治国提供基本的框架支持和规则约束。就如何实现高质量的税收立法,他提出,第一,保证税收的立法数量,立法质量和立法数量密不可分,提高立法质量要求有一定规模和数量的法律。当然,立法不是越多越好,当立法数量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应当把重点放在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体系的协调上来。第二,完善税收立法体制,立法体制是由立法权的分配,立法权的运用和立法权的载体等方面构成的有机整体,立法体制直接关系到立法质量高低。第三,提高税收立法技术,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的关系更为密切,能够立竿见影的提高立法质量。通过提升立法技术的现代化,大数据化,以及通过法规的结构设置、立法概念的界定、立法语言的表达、立法依据的收集、文件制作的方式和模式等保障立法工作更加规范。第四,创新税收立法的程序,立法程序是立法机关必须遵守的秩序和步骤,立法程序的遵守和创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立法质量,在理论和实践中有很多创新的安排可资借鉴,比如立法项目论证,在前期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充分论证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继而确定立法的项目。而除此之外,立、改、废的常态化也是不容忽视的。
施正文在致辞中指出,2020税法论坛的顺利召开得益于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取得重大成果,受疫情影响,今年的论坛在人数、活动、管理等方面受到限制,但在疫情防控依然严峻的形势下能够如期举行,倍感珍贵和亲切。他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为了应对突如其来新冠疫情的重大冲击,中央果断决定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新增大规模减税降费等措施,为做好“六稳”“六保”、抗击疫情、恢复经济发挥了关键性和保障性作用,充分彰显了公共财政对于保障民生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性作用。在疫情面前,广大涉税服务人员迎难而上,积极配合财税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展示了涉税服务人员兼济天下的志向和大爱至上的情怀,向全国人民交出了合格的答卷。他指出,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未来充满希望和机遇,也蕴藏着风险和挑战,新时代、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财税法治建设,本次研讨的主题都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财税问题。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面对奔涌向前的时代大势,作为一名德法兼修的,税法专家型涉税服务人员,必须登高望远,才能跟上时代步伐,担当历史重任,书写精彩人生。
本届论坛共包括四个主题,分别是:(一)新时代税制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二)税务争议与涉税服务;(三)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四)数字经济税收政策、自贸区和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与涉税服务。
第一部分主题为“新时代税制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高培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中国税务杂志社总编辑李万甫,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发表主题演讲。
高培勇的演讲主题是“当前经济形势和财税改革热点问题”。他首先结合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即将召开的背景,指出在此时点上,谈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创新,应当立足于十四五规划的宏观背景。十四五规划面对的是与以往大不相同的外部环境和经济发展趋势,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正常传递受到阻碍,中国的经济发展增加了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的情况下,谈到十四五规划,就必然要提及“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把维系安全和推动发展作为同等重要的事情。他指出,经济安全包括若干内容,但最为基础最为重要的是要确保市场主体的安全,即在十四五期间要统筹好市场主体的发展和安全。他强调,2019年推行的减税降费政策与十四五期间重视市场主体安全这一思路相契合。他提出,十四五期间的减税降费是要围绕给企业减负的目标向前推进。而现在,推进这一目标面临的最突出的问题是难以持续,然而,难以持续的减税降费之路,对于构建新发展格局与统筹经济发展与安全又极其需要。因此,应当在两个方面攻坚克难,一方面,在减税的同时减政府支出,另一方面也是最关键的是要走好、走稳结构性税制优化的道路,提高直接税比重,要把提高直接税比重作为一个更重要的工作,更突出的工作来做。在十四五期间,从维系企业安全的角度,企业税负要持续削减,在总体税负格局不做调整的情况下,必然伴随着个人税负的持续增加来求得平衡。为此,我们需要更加坚定的态度、更务实的操作、更大的决心将减税减费落到实处。最后,他指出在十四五期间谈“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的创新”,就是要把市场主体的安全放在突出的位置,并将工作重心逐步调整到围绕直接税的谋篇布局上来。
冯俏彬的演讲主题是“2020减税降费政策分析与未来税制改革趋势”,她首先提出,面向十四五,我国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可以概括为三大背景、五大力量和十大趋势。她指出未来五年或更长时间段内,推动整个社会变化的主要力量包括:新冠肺炎疫情成为世界加速调整的重要力量、数字化成为主导国际竞争的关键力量、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凸显和强化国家能力等五大方面。她将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趋势概括为:延续高债务、低利率、低增长态势,国际经济大循环调整加快等十大趋势。她通过数据对比,说明全球经济将长期衰退,各国经济财政政策呈现三低一高即低利率、低通胀、低增长、高负债的特征。她提出,我国产业结构和税源结构都在发生变化,未来服务业增长趋势快,消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基于上述影响,现代化税制改革仍然要围绕法治、简明、中性、便利而努力。她提出,目前形成正式立法的11个税种,基本上可概括为税制的平移,原来税制当中的一些重复、交叉,不甚科学的问题仍然存在,未来税制改革和税制转型,将由间接税为主转向直接税为主,从前端的生产、交换环节向后端的分配、消费环节转移,海南自贸港实施的简明税制设计将成为未来中国税制改革的方向。最后她提出,作为数字技术的主要投资国以及应用此类技术的先行国家,中国正在改写全球数字化的格局,中国的数字全球化进程方兴未艾。
李万甫的演讲主题是“增值税法立法难点问题破解”,他从三个方面对该主题进行了深入阐述,第一,增值税改革及立法备受关注,社会各界包括中央决策层、企业、学界都非常关心增值税的改革和立法工作,增值税具有收入占比高、减税诉求压力大、影响面广、与市场联动性强的特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焦点在于增值税立法。无论是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还是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基本上都是以增值税的改革作为突破口。第二,增值税的立法路径应当独辟蹊径,区别于地方税种的立法途径,他认为,一些小的地方税采用平移的立法路径,完成立法形式的转变,更多满足的是一种形式法定的要求,而增值税仍应按照先改革后立法的方式,追求实质法定和高质量的立法。201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布了增值税立法草案,逐步启动了增值税立法的序幕。最后,他提出“五步曲”依然是增值税立法应当遵循的程序:扩大营改增的范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调整增值税的分享制度——完成增值税的立法。他认为增值税立法下一步最核心的就是增值税制度的完善,包括简并税率、完善营改增过渡政策,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健全留抵退税机制、探索金融业营改增税制的适应性问题。
施正文的演讲主题为“民法典对税法的影响分析”,他从五个方面展开演讲,他首先分析了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鲜明特色,他指出民法典引领体系结构创新,彰显人文精神,反映时代发展需要并回应中国现实问题。其次,从法律关系性质、法律地位、基本原则等方面探讨了民法与税法关系的理论创新,结合实例分析指出,税法尊重和依赖民法,但具有自身价值和独立性。第三,他从民事主体与纳税主体协调、合同效力对纳税义务的影响等九个方面探讨了民法典与税收实体制度的协调;第四,从民法典与税款追征制度、个人信息保护与自然人税收征管制度等方面探讨了民法典与税收征管制度的协调。最后,他提出为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应加快制定《税法总则》和编撰《税法典》,应当按照总则编、各分编两步走的立法思路,在制定税法总则的基础上,努力编撰一部展现中国智慧、体现时代特征、在国际上具有示范效应的税法典。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叶姗,进行了评议。
第二部分主题为“税务争议与涉税服务”,由安徽省律协财税法委员会主任、合肥学院教授吴晓红主持。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田文昌,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叶永青,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田文昌主任的演讲主题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认定疑难问题分析”,田主任通过介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设立背景和立法沿革,提出该罪设立以来,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出现了无骗税目的和结果的虚开行为,从而产生了该罪定罪界限不清的问题,并进一步对本罪属行为犯、目的犯、结果犯亦或危险犯进行了分析。他结合交易完全虚假、部分虚假、完全真实、交易真实但开票主体不符四种情况,对如何界定货物交易的真实性这一问题进行探讨,并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逃税罪从法定刑与侵害客体上进行比较。他认为如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以“具有骗税目的和结果”为条件,所侵犯的仅仅是发票监管制度,而不是税收征管制度,而最高法定刑可以至无期徒刑,如此以行为犯定罪,以结果犯量刑,必然造成司法的严重失衡。最后他提出对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修改建议,他认为有虚开发票行为、骗取税款的目的、骗取抵扣税款的行为、造成了骗取国家税款的结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是否构成虚开应当针对发票项下有无真实货物交易判定,与开票主体身份无必然关系。他建议将条文中的“虚开”改成“骗取”,虚开只能表明行为方式,骗取需要有骗取税款的目的和结果。
熊文钊教授的演讲主题为“行政处罚法修订热点问题及其对税务行政处罚的影响”,他从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关系、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税务行政处罚的归责原则与自由裁量权等五个方面展开论述,他认为税务行政处罚是税款征收的重要保障,能促进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度,其规范程度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了税收征管质量的高低。近年来,随着税务系统依法治税的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处罚行为逐步规范,但是从税务行政处罚的实践来看,在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程序、自由裁量权、证据、法律适用、追究时效以及执行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值此《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完善之际,税务相关的行政处罚应该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叶永青律师的演讲主题为“典型税收行政争议案件解析及当前税收行政争议案件代理热点问题”,他首先指出,国家站在政策层面重视企业的宏观安全,而企业宏观安全的实现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微观风险,在法律的适用和政策的演进上,如何解决宏观目的和微观风险的协调是税务师、税务律师大有可为之处。他指出,征纳双方的税务争议可概括为“税法的理解和执行、客观涉税事实的理解、行政执法程序”三方面,随后以具体实例探讨了涉税事项的复杂性及宏观安全和微观风险之间的冲突问题。他提出,站在税务律师的角度,行政处罚规则的变化和改进与税收、税务争议案件有着密切关系,在了解税务争议产生的原因及征纳双方不同意见的由来之后,需要税务律师能够对税收规则进行更全面的分析和解读。最后他结合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对税收征管的自由裁量权,如何规范,如何将征管从形式落到实质进行了探讨。
主题发言结束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序中,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家本,进行了点评。
第三部分主题为“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由《税务研究》编辑部主任陈双专主持。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个人所得税二处副处长郭瑾雯,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部主任郭永茂,信永中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朱勇,分别发表主题演讲。
郭瑾雯的演讲主题为“2020首次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难点问题分析”,她主要从三个部分展开论述,她首先介绍了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她指出本次个税改革是我国税收史上时间最长、程度最深、减税最大、影响最广的一次个税改革,采取了一步立法、三步推进的实施方略,包含三大制度创新。一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的征收范围,在我国初步建立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二是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用税收抵免的方式助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三是实行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配套监管模式,推动自然人税收服务管理模式乃至税收治理模式的深刻变化。其次,她指出本次个税汇算清缴面临体量大、业务新、链条长、风险多等四大困难,恰逢新冠疫情防控时期,税务系统人员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也带来了系统技术维护人员不足的难题,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不同办税人员的个性化需求及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更要避免办税造成信息拥堵带来的不良办税体验。为解决上述困难,她进一步分享了税务机关如何解决这些难题,一是结合中国的国情,设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为确保税制的顺利转换,简化制度设计,尽量进行一些契合个人能力和特点的制度设计,以便于执行。第二是针对疫情,分步推进汇算清缴工作,结合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的疫情防控形势,采取分区分级开通、分批分期办理,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疫情防控风险。第三是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建立强大的技术保障。第四是大力推行税收共建、共治、共享,会同公安、财政、教育、医保、人民银行等部门大胆创新、通力合作,实现了部门共享信息用于纳税申报、数据比对,以数据需求来促进管理服务质效的提升,以数据应用来防范化解风险。
郭永茂的演讲主题为“企业并购、破产重整涉税服务案例解析”,企业并购业务的涉税服务主要包括税务筹划、并购交易合同中的涉税条款审查、税务尽职调查三部分工作。就税务筹划而言,企业并购涉及契税、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多税种,可适用税收优惠政策或特殊税务处理安排实现税负节约,他提出在税务筹划的工作中,应当关注各个税种优惠条件的最大公约数,及特定交易方式的选择下,各相关方的利益博弈问题。他提出通过对比、验算、访谈、异常数字归因的税务尽职调查方式,及时对交易进行修正。并结合买方、卖方的不同角色,对涉税条款的制备、审阅、谈判的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朱勇的演讲主题为“涉税服务的数字化转型”,他首先阐述了涉税服务的数字化转型背景,他指出,从国税总局的监管要求,到国务院国资委颁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都在引领企业加速涉税业务数字化转型;从企业自身提高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方面,也不断要求和促进企业加速涉税业务数字化转型;并进一步分析了智慧财务时代下,涉税业务数字化转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他强调,第三方中介机构,凭借自身的管理咨询与技术咨询服务能力,在纳税审核业务、纳税风险评估、涉税数据治理咨询等方面助力企业客户的涉税业务数字化转型。最后,他通过某企业一体化涉税业务管控平台建设的实际案例,对数字化转型服务落地方案进行了详细讲解。
主题发言结束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税收研究所副所长兼秘书长、教授、北京市人大代表刘颖,北京市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朝晖,分别进行了点评。
第四部分主题为“数字经济税收政策、自贸区和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与涉税服务”,由全国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主任童朋方主持。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会长、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张志勇,毕马威税务合伙人米楠,微软大中华区高级税务总监李华发表主题演讲。
张志勇的演讲主题为“国际社会数字经济税收政策核心议题、最新进展与中国应对”,他从六个方面展开论述。第一,从单边行动来讲,数字服务税从严格意义来讲,不属于商品和劳务税的性质,仍属所得税的性质。由于单边行动具有不一致性和不可协调性,不包含在双边税收协定和多边的行动计划制约之内,由此带来的双重征税无法消除。第二,双边措施要解决的是常设机构和所得来源确定的问题,通过在现有双边税收协定范本中加入数字经济内容条款,加入12条B允许对“自动化数字服务收入”征税。由于数字经济的特点恰恰是服务者和支付者在时间和空间上发生脱离,导致双边措施仍有很大的难题要解决。第三,多边领域将在2021年在相关问题的方法论和程序上达成共识,但仍面临适用范围、争议解决条款等具体机制问题。第四,从中国视角而言,他认为对单边措施没必要采取,双边税收协定的解决方案,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寻求简便易行解决方案的诉求,这和多边解决方案的共存,并不会带来很大的矛盾,应持缓和、积极协商参加的态度。第五,他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技术性失业问题表示关注,并结合芬兰试验讲解了UBI实施的可能性。最后,他结合皮凯蒂提出的全球净资产税对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了阐发。
米楠的演讲主题为“以自贸区、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心的税收规划”,她首先介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指出我国经济自由化发展路径为从保税区到自贸港,对海南自贸港的分阶段、分步骤安排进行解读,并介绍了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制的自贸港税收政策特点。她对自贸港的贸易自由便利政策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加工增值超过30%的免进口关税四个方面。她重点对自贸港的对外投资税收政策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贸港在加大税收优惠力度的同时,强化对偷漏税风险的识别,防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积极参与国际税收征管合作,并按照实质经济活动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原则对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和预警,结合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对建立海南中间控股平台、中外中架构双重征税等筹划思路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讲解。
李华的演讲主题是“数字经济企业税务筹划实务”,她首先提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面临的税务挑战,包括国际税收环境趋于复杂化和透明化,企业业务模式的多样化和创新化、跨国税收争议解决的复杂化。她结合实际案例,对IP架构设计、企业研发业务、企业销售和市场营销模式中的税务考量进行了详细分析。她结合大数据时代背景,对影响无形资产和产品纳税遵从、跨境业务纳税判定、关联交易转让定价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域外数字服务税的发展情况进行介绍。最后,她提出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应合理采用多种磋商和解决手段,以获得税收确定性,应对风云突变的国际税收环境,为企业长远发展和创新保驾护航。
主题发言结束后,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国际处处长孙红梅,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副院长、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进行评议。
闭幕式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天永担任主持人。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秘书长张晓平、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先后分别代表主、承办方进行了致辞。
张晓平在致辞中代表主办方向所有与会者表示了感谢,他指出,本届论坛时间虽短,但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议程紧凑,成果显著,论坛主题凸显了应对新冠疫情下经济纾困重点举措,体现了涉税服务创新的时代要求。他表示,论坛嘉宾和专家围绕四个子主题,开展了富有建设性的演讲和评议,共同探讨“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创新”这一话题,交流思想,分享经验,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综合性以及创新性的真知灼见。他提出,希望中国税法论坛能够成为税法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希望广大税务师、税务律师、涉税专业人士,积极投身涉税服务的事业中,为新时代税制改革作出卓有成效的贡献。
施正文在致辞中指出,为推动税法服务共同体的建设,涉税服务专业人员,始终坚持法治理想,恪守正道,推动财税改革和法治建设一路向前,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指出税务师、税务律师不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在新时代,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应当不忘初心,只争朝夕,勇于担当理财、治国、为民的崇高使命,书写绚烂人生篇章。
2010年至今,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税制改革的需要,加大税务律师队伍建设,全国律协成立了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并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合作,举办了九届“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本届论坛以“减税降费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与会税务官员、税法学者、税务律师以及税务师、企业财务人员等围绕“新时代税制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等重大理论、实务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彰显了前沿性、理论性、实务性、专业性、开放性的有机结合,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达到空前水平。本届论坛的成功召开,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继续引领包括税务律师、税务师等涉税服务行业的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未来,论坛将继续以探索新时代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前沿课题为己任,助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对外开放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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