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隆亨:全面推开营改增应注意发挥税务师的作用
税务师行业与税务师队伍是税制改革、征管改革、税收法治建设的产物,是税收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哪里有税收哪里就有税务师。“税务师姓税”已成为行业的共识。
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议中,将包括税务师行业在内的社会专业服务组织称为经济类商会组织。2012年至2015年,税务师行业获得了中组部、统战部关于行业党的建设的指示和表彰,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领导核心和组织保障。2015年12月25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第六个方面“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明确指出要“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并在“深化参与国际合作”方面又明确规定“主动服务于对外开放战略,及时协调解决走出去企业有关涉税争议,承担开展国际税收协作、涉税争端解决、涉税信息收集、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境外涉税服务等任务”。中央的这些规定,不仅充分肯定了税务师等作为专业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地位、业务范围和作用,而且促使税务师行业的发展更为主动、更为自由、更为广阔。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师行业的监督也更加严格。
2015年11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2015〕90号)再一次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税务师行业的广泛支持和认可,也显示了税务师行业的强大生命力。至于在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提出或写上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律诉求,只要不违背上位法,也就是说不是上位法所限制或禁止的,不应轻易扣上“本位主义”的帽子。相反还可能得到主管法律、法规、规章工作部门的批准和通过。
当前,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对税务师行业来说,既是重大的机遇又是挑战。说它是机遇,在服务营改增的工作中,税务师、税务师事务所和各级税协可以大有作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和当前税务师的做法可以概括为:税务师及其机构可从事的业务包括:税务代理服务、税务咨询、参与税务决策、税务宣传与培训、税务情报信息服务、税务鉴证服务、涉税争议服务、税收立法服务、国际业务服务以及税务研发和税法传播相互的交流服务等。为及时、准确、全面地为纳税人和税务部门提供涉税服务,需要更精准、更有效地发挥税务师行业的专业作用。
可以说,这次营改增改革对税务师队伍的能力和水平是一个重大的挑战。税务师队伍中既有一批多年从事税务工作的“老税管”,又有一批具有“三师”(税务师、律师、注册会计师)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从他们的经历、能力、水平和经验来看,完全可以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重要作用。在参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工作中,税务师事务所应该在服务中发展,在发展中服务;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营改增是丰富和完善税务师业务和行业准则的好机会。
在税制改革中发展壮大起来的税务师队伍,在行业发展和规范自身的过程中,也一定能够推进税制改革,其中包括营改增的税制改革。相信税务师的专业水平将在社会上获得更多、更好的评价;相信党和政府对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会更加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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