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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自2020年3月27日起,为全省纳税人开通上线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以下简称手机APP、网页WEB端)远程办税渠道。现将有关软件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诉不是申请退税
(一)纳税人通过手机APP、网页WEB端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如汇算清缴全年应纳税额小于已纳税额,需要办理退税,请根据系统提示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即可,不需要点击“申诉”按钮。误点击“申诉”按钮会影响本人正常办理汇算清缴,导致系统无法退税。
(二)如果您因误操作提起申诉,可在提起申诉后的一周内,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WEB端撤销申诉。如果您无法撤销,可以联系手机APP或网页WEB端受理信息中的税务机关的税务联系人,告知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理,以免影响您正常办理退税。
(三)“申诉”是纳税人对系统推送的本人基本信息、任职受雇单位、收入总额、应税所得项目等存在异议,需提请税务机关进行核实而设置的功能。如您确实存在上述问题,可在办理本人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二、咨询服务渠道
(一)目前手机APP或网页WEB端均提供了便捷的预填报功能,您可下载安装并自助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已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个人所得税改革专区”专栏,包括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软件下载、手机APP或网页WEB端操作指引、宣传图解及培训视频、热点问答等板块,推荐您访问。您也可关注“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
(二)您也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三)您也可登录手机APP或网页WEB端,点击右下方“个人中心”进入“留言咨询”栏,远程提交个人所得税政策或系统操作问题,税务机关将及时予以回复。
为保障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顺利实施,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进展,进一步为纳税人开展培训辅导,并安排专门力量处理通过“留言咨询”提交的征纳互动问题,快速响应纳税人办税个性化业务需求。汇算清缴期间我们将和您携手同行,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质效,谢谢您的支持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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