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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3月5日起

来源: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编辑: 2014/02/12  字体:

  内容摘要: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10:00-3月16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3月16日(每天9:00-11:00,13:30-16:00)。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沪人考〔2014〕1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4号),现将《上海市2014年度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组织等相关工作。本通知及相关文件、表格可在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

  (www.spta.gov.cn)和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的“考试动态”栏目内查询和下载。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上海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1日

  上海市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四)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六)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或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城市规划师、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师职(执)业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以上工作年限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科目

  2014年6月14日9:00—11:30税法(一)

  13:00—15:30税法(二)

  16:30—19:00财务与会计

  2014年6月15日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三、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免3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免3科”.

  免1科: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此类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免1科”.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报考4个科目(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报考2个科目(级别为免3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4度通过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报名系统中相关说明。2011、2012、2013年度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老考生,且报考级别不变的,凭报名系统历年档案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并经照片审核通过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现场审核。2010年及之前参加过该项考试的考生、级别变更的考生、首次报考的新考生均必须按要求办理现场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5日10:00-3月16日16:00,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的“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经照片审核通过后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大小规格符合系统要求,占满图框),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历年或当年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一个现场审核(咨询)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现场办理审核和考试合格证书领取手续。审5核(咨询)点选定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审核时间为2014年3月13日-3月16日(每天9:00-11:00,13:30-16:00),现场审核(咨询)点地址为:1、上海金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闸北区梅园路77号上海人才大厦21楼)审核(咨询)点代码:2915。咨询电话:021-62883302-836。2、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3号楼216室,近宁国路)审核(咨询)点代码:2803。咨询电话:021-65701799  65399758转812、829。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及其它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停考、向社会公布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考试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和处理意见于考后两周在本网站公示。考试结束后还将进行雷同试卷的检测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对审核通过者,可进行网上缴费。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9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34-6。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五)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4年6月5日10:00-6月11日16:00在报名网站(www.spta.gov.cn或zg.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六)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50元。

  (七)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前往现场审核(咨询)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

  六、考生须知

  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四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生可于8月下旬通过报名网站(www.spta.gov.cn或zg.cpta.com.cn)进行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一般为成绩公布后三至四个月,地点为相应审核(咨询)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领证通知或联系审核(咨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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