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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税考试《税收相关法律》每日一练:短期诉讼时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4/16 08:41:59 字体:

  单选题

  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13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13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5日

  B、自2013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25日

  C、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5日

  D、自2013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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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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