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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民事权利能力(7.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9/07/25 09:00: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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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被监护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植物人”没有民事权利能力 

C、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应有意思能力 

D、未成年人也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理解。在我国,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被监护人、“植物人”、“未成年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所以选项A、B错误。民事行为能力的有无与自然人的意思能力有关,意思能力是对自己行为所发生何种效果的预见能力。所以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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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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