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每日一练:民事法律关系客体(04.1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Shadow 2020/04/13 09:05:50 字体:

万石谷,粒粒积累;千丈布,根根织成。做好税务师每日一练,从一点一滴的知识开始积累!

单选题

根据民法基本理论,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

A、天上的星星 

B、身份 

C、一座房子 

D、给付合同标的物的行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物、行为、智慧产品、人格和身份等。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一》(04.13)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二》(04.13)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04.13)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4.13)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