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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应纳税所得额(2021.12.0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辣椒 2021/12/04 09:19:39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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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方法有( )。

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C、股权转让所得,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利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解析】
选项A,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点评】此题考查的知识点是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关于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规定应关注:
(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非居民企业的应税所得主要包括对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
(3)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①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②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③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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