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进项税额核定扣除(2023.03.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松子 2023/03/11 09:25:02 字体:

每天多努力0.1与每天少努力0.1,一年之后的结果将是天壤之别!完成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日积月累而收获满满!

多选题

关于试点纳税人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试点纳税人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按照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B、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C、主管税务机关应对试点纳税人提出的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逐级上报给省级税务机关 

D、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E、扣除率为购进货物的适用税率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D
【解析】
选项A,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选项E,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点评】本题考查农产品核定扣除,总结如下:

用途

方法

抵扣计算

继续生产

投入
产出法

可抵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成本法

可抵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参照法

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试点纳税人可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

【提示】公式中的扣除率按成品货物销售的适用税率确定。
如成品为鲜奶则适用9%;如成品为酸奶则适用13

直接销售

可抵进项税额=销售农产品数量/1-损耗率)×平均购买单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提示】此处的适用税率一律为9%

不构成货物实体

可抵进项税额=耗用农产品数量×平均购买单价×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
【提示】此处的适用税率一般为9%,用于加工13%税率的货物可以加扣1%。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二》(03.11)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03.11)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03.11)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3.11)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