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非居民个人四项所得的计税方法(2023.05.1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23/05/12 09:07:57 字体:

掌握知识的方法之一就是做题!网校为同学们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每日一练,帮助大家养成做题的习惯,循序渐进、轻松备考,不做无用功!

单选题

(2019年)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据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 

B、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按扣除专项附加后的余额代扣税款 

C、扣缴义务人可将同期的工资薪金和股息红利所得合并代扣代缴税款 

D、由扣缴义务人按月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选项A,依据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按月代扣代缴税款;选项B,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专项附加;选项C,扣缴义务人将同期的工资薪金、股息红利所得分别代扣代缴税款。

【点评】本题考查非居民个人征收管理。对于非居民个人而言,重点掌握以下内容: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5000/月;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70%×税率-速算扣除数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收入×(120%)×税率-速算扣除数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

税务师:每日一练《税法一》(05.12)

税务师:每日一练《财务与会计》(05.12)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相关法律》(05.12)

税务师:每日一练《涉税服务实务》(05.12)

税务师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业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较低的题目进行一下点评,以帮助大家理解。祝大家考试顺利!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