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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实务一》答疑精华: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阿十 2019/02/22 14:17:23 字体:

资产评估师考试是一场持久战,备考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疑惑。为了帮助大家更高效备考2019资产评估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资产评估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2018年《资产评估实务一》“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在市场法中,对房地产状况进行间接比较调整,其中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优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102分;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劣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97分,则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为( )。

A、0.95 

B、0.99 

C、1.01 

D、1.0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97/100×100/102=0.95。

学员提问:

此题中,为什么房地产状况调整系数调整系数=97/100×100/102?

老师答复:

我们最终要求的,仍旧是待估对象/可比实例,只不过中间引入了标准房地产而已,我们最终还是要建立待估对象与可比实例之间的调整系数关系。

既然中间引入了标准房地产,那么标准房地产我们就认为它是一个参照物,把它设为100。

那么,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劣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97分,即估价对象的房地产状况/标准房地产状况=97/100;

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优于标准房地产状况,得102分,那么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标准房地产状况=102/100,我们是中间引入了标准房地产因素,所以最终还是要把它消除,所以有,标准房地产状况/可比实例的房地产状况=100/102。

即:待估对象得分/标准房地产得分×标准房地产得分/可比实例得分=97/100*100/102。

这样列示,最终得到的才是待估对象得分/可比实例得分。

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精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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