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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资产评估师《财务会计》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

2017/02/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字体:  打印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的备考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帮助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整理了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科目的预习阶段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企业应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在确定计提折旧的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

3.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4.对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确定折旧年限时应该考虑是否可以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1.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注意: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4.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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