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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至2015年11月14日、15日考试的通知
接《关于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17号文件通知,为做好淮安市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43号)精神,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并推迟至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
二、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已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精神,自2015年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4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根据规定,截至2014年,原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在2012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管理方法进行,其2011年及以前成绩不再参加滚动;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其在2013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管理方法进行,其2012年及以前成绩不再参加滚动。
四、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和《资产评估》5个科目。各科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五、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考试的,可以申请退费,请申请退费考生于8月13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退费申请,地址:淮安市大治路24号,原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二科。中心将退费名单汇总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后,由省中心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六、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于11月9起登录淮安人事考试网(www.harsks.com)准考证打印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本次考试地点安排在外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安排好工作、生活,提前规划好考试行程。
七、考试时间安排
11月14日 | 上午 | 08∶30~11∶00 经济法 |
下午 | 13∶00~15∶30 财务会计 | |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 | ||
11月15日 | 上午 |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 |
下午 | 14∶00~17∶00 资产评估 |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8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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