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6日起
内容摘要:报名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0日17时30分。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时30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7月14日-16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4日。
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省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4]3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6、7日举行。
二、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10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2014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8日17时30分。
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注册完成后填报报考信息,保存提交,并及时打印报名表。
市财政局会计处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市职称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到各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各单位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并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初审盖章后,于2014年7月14日至16日到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各市考试机构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重新登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16-5。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8月28日至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四、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财务会计》。
关于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考试有关问题,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国人部发[200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六、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监考人员务必在考前提醒考生: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8元)。
九、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附件:
1、___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口市财政局
2014年6月13日
附件1:
____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______________(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____
姓 名 | 学历 | 学位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工作年限 | 报考级别 | 报考专业 | 免试科目 | ||||
专业技术 职 务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 | 单位性质 | ||||
工作单位 | 存档单位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资产评估考办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各市考试中审批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填写相应汉字和数字2、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附件2: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同志年月至(填写"至今"或X年X月)在我单位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该报考人员在我单位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履历如下:
时间(X年X月至X年X月) | 专业工作(岗位)项目 | 担任何职 | 证明人 |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报考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负责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出具此证明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名:
报考人员签名: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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