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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协关于发布《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的公告
中评协公告〔201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告。
附件: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7月24日
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 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25日24:00。
三、 报名程序
参加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网站()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试平台) 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缴费两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点击进入考试平台进行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电子图片。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校大学生须上传学生证电子图片。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电子图片。
(二)缴费
1. 考试费:《珠宝鉴定与评估》科目380元,《珠宝评估实务》科目1200元,备考平台支付,缴费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25日24:00。
2. 缴费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考试平台查询个人报名状态。错报、误报考试科目责任自负,考试费不予退还。考生可于2018年10月8日至18日登录考试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电子发票。
3. 未缴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4. 已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不能变更考试科目。
四、 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自2018年起,珠宝评估专业科目由原《珠宝鉴定与分级》《珠宝评估方法》《珠宝评估案例分析》3个科目调整为《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2个科目。
2018年以前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原科目考试的有效成绩,按照以下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的科目,转换后的成绩有效期至2020年。
《2018年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珠宝评估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由中评协发布。考生可登陆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网站()下载。(二)考试大纲
五、 考试方式
《珠宝鉴定与评估》为笔试考试;《珠宝评估实务》为实操考试,需考生使用仪器对珠宝玉石进行鉴定。
六、 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日期
2018年11月10日《珠宝鉴定与评估》
2018年11月11日《珠宝评估实务》
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北京
七、 考试辅导教材
考试辅导教材为《珠宝首饰评估》(地质出版社,2018版)、《系统宝石学》(地质出版社)。购买教材的考生可与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联系预定。
八、 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可于2018年10月10日9:00至17日24:00登录考试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 考前报到
(一)报到方式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提前报到。首次报考考生还需持本人最终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原件报到。
(二)报到时间
2018年11月8日 14:00-17:00
2018年11月9日 9:00-12:00
(三)报到地点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调楼
十、 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1.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财政部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工作委员会审定后,由中评协发布。报考人员可于12月下旬登录考试平台查看、打印成绩单。
2.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评协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通知领取证书。
十一、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承诺遵循上述文件规定。
(二)考生在考试前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内容,考试前自行准备并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备考平台提出成绩复核申请,中评协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评协将通过网站和发布考试相关消息,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及教材相关的问题,可拨打中评协珠宝评估专委会电话010-58276125,58276127(工作日8:30—17:00)或将问题发送至考试报名专用邮箱:zbpgks@163.com;咨询与考试平台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电话0531-66680723,66680726 (工作日8: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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