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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考试是可以申请免考的,那么免考规则是什么?哪几科可以申请免考?大家都清楚吗?一起来了解下吧~
中评协根据人社部规〔2017〕7号文件,修订发布《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免试政策】
符合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免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免试有效期】
取得免试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免试申请流程】
免试申请人在当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评协网站考试平台,上传身份证件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
地方协会应当对免试申请人的免试科目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其相关信息在考试平台确认审核通过。
免试申请人在当年考试报名简章规定的时间内,在考试平台查询免试申请结果。
免试申请人在领取证书时,需持身份证件原件、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到当地地方协会审核,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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