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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XX号——碳资产
评估(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规范资产评估机构执行碳资产评估咨询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研究起草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XX号——碳资产评估(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家指引)。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成为目前全球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议题,从《京都议定书》到《巴黎协定》,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以公平合理、合作共赢为基础的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体系。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中国主动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责任的大国担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我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于2021年7月正式开启交易,初步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两千余家、覆盖约45亿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
随着碳资产交易规模不断扩大,碳资产配置、管理、投资、融资、基金等业务实践迅速增加,如何实现碳资产价值科学评估的重要意义逐渐凸显。碳资产作为一类低碳经济转型中以数字化为载体的环境资源资产,具有其特殊性,在评估对象、评估方法等方面反映出新的评估技术要求。在此背景下,为更好地指导资产评估执业,满足经济低碳转型对碳资产评估专业服务的需要,建立完善我国碳资产评估体系,推动碳交易市场良性发展,中评协研究起草了本专家指引。
二、起草原则
在专家指引起草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可操作性。
我国碳交易体系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机制尚不成熟,交易主体较为单一,这也导致了目前碳资产评估在理论和实务上仍存不足,而这些问题将在未来碳交易体系的不断完善过程中发生变化。因此,本专家指引定位于提供具体操作意见,致力于解决目前实务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
(二)兼顾理论与实践。
本专家指引在起草过程中,注重发挥评估理论指导作用同时,充分尊重和认可实践经验。在完成大量国内外理论文献研究基础上,还吸收了来自碳资产交易所、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力企业、碳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评估公司的多位业内专家的宝贵实践经验,对现有碳资产评估实践进行探索总结和理论提升,运用评估理论更好指导和规范评估实践。
(三)专业性。
与其它资产评估业务相比较,由于碳资产具备特殊属性,在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须关注碳资产的属性差异,明确碳资产的价值类型,进而确定评估目的,合理选择评估方法。因此,本专家指引特别分析了各评估方法在不同评估目的、碳资产价值类型下的适用性,对碳资产评估基本方法与具体操作问题及相关参数估算等实践给出合理建议,具备专业性。
(四)适度超前性。
相较于我国,欧美国家碳交易体系成立较早,交易机制较为成熟,相关业务经验较为丰富。因此,本专家指引在起草过程中注意借鉴国际经验,在考虑我国碳资产评估实践现状基础上,选择性地吸收国际经验,在保证稳健性同时,兼顾适度超前性。
三、起草过程
经前期准备,2021年7月,中评协启动《碳交易体系中碳资产评估和定价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并组建了项目组。项目组在收集翻译国内外碳资产评估方面大量理论和实践资料基础上,重点对碳资产概念界定与分类、评估理论与方法、定价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依托了课题研究成果,2021年10月,项目组起草专家指引,并向碳资产交易所、碳资产管理公司、控排企业、资产评估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展开逐条研究与修改。2021年11月以来,课题~组三次召开专家研讨会,组织碳资产界和评估界专家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建议稿。2022年5月,中评协将建议稿发部分专家提出修改意见,项目组根据专家意见对建议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本专家指引分为五章,分别为引言、碳资产分类、特征与价值来源、评估基本事项、评估方法及披露要求,共计35条。
第一章为引言,明确了本专家指引的制定依据、碳资产定义、碳资产评估定义等概念。
第二章为碳资产分类、特征与价值来源,对碳资产根据其不同类型进行了分类,并对碳资产的特征、价值来源与价值影响因素进行了阐述。
第三章为评估基本事项,规定了碳资产评估中可能涉及基本事项,包括评估对象和范围、评估目的、价值类型与利用专家工作等内容。
第四章为评估方法,明确了碳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及其他创新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三种基本方法,以及影子价格法、期权定价法等创新方法,阐明了碳资产评估业务中各评估方法的适用性、评定估算的重点关注事项等。
第五章为披露要求,明确了碳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要求,包括对碳资产的详细情况、评估委托方信息、碳资产核查相关资料、碳资产价值的影响因素等事项的披露指引意见。
五、重要事项说明
(一)碳资产定义与分类。
作为一项特殊资产,碳资产兼具存货、无形资产和金融资产特性,理论界对碳资产的界定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本专家指引从碳资产交易本身出发,结合资产评估行业特点,给出了碳资产的定义,对评估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参照碳市场交易产品类型,结合我国碳资产市场处于建设起步阶段的特点,为明确评估对象边界,本专家指引对碳资产进行了分类。我国碳金融市场尚处于萌发阶段,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本专家指引将碳金融资产单独分类,以期随着市场的发展与碳资产评估业务的扩大不断完善。
(二)碳资产的价值来源问题。
碳资产的稀缺性来源于政策调控,逐渐成为企业生产活动的一项必要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碳资产价值既反映在市场交易中,也反映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为体现碳资产的价值本质,突出碳资产的价值驱动因素,本专家指引专辟章节分析了碳资产的特征、价值来源与价值影响因素。
(三)碳资产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
在不同行业企业逐步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进程中,会不可避免地面临碳排放需求因而碳资产价值存在巨大差异,但需接受相同市场碳价的问题。企业开展碳资产评估的目的,甚至更加关注市场交易以外的经济行为,如碳资产管理、编制财务报告等。因此,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特别是在用价值的评估结果,更能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本专家指引分别介绍并列举了可能的碳资产评估目的与价值类型,以供评估人员在实践活动中参考。
(四)碳资产评估方法与适用性。
本专家指引分别介绍了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实物期权法以及影子价格法在碳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模型、参数选择等问题。实践中,不同碳资产类型、评估目的和价值类型均会对碳资产的评估方法的适用性产生影响。因此,本专家指引专门分析了不同评估方法的适用条件,便于评估人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评估实践。
(五)需要重点关注或提出意见的内容。
希望对征求意见稿中碳资产评估目的、价值类型列举情况,评估方法可操作性和适用性,以及评估中披露内容的完善程度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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