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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本条第二款“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二)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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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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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由专门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打印《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附后),提交考场工作人员。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须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下载)
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广东考区)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2022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广东考区)的应考人员,愿意遵守疫情防控各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秉承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的要求。
二、在考试前7天内,没有到过国内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地区,未出境,不存在自境外回国情形。
三、在考试前7天内,每日自觉监测体温,体温均未出现≥37.3度的情形。
四、在考试前7天内,未和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没有发烧、干咳、乏力、咳痰、气短、肌肉痛或关节痛、咽喉痛、头痛、寒颤、恶心或呕吐、鼻塞、腹泻、咳血、结膜充血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
五、如出现与前述第二、三、四项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及时在考前向相关管理机构及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情况,自愿放弃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日自行做好防护工作,佩带防护口罩。提前抵达考点,配合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等。
七、考试期间,将严格遵守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要求,完成考试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具体防疫要求,以本省(本地区)防疫要求及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官方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八、本人承诺遵守《应考人员安全承诺书》中所有承诺内容,若因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考生签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点名称: 考场号:
承诺日期:2022年9月 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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