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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浙江2023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考生(不含宁波),证书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关于领取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不含宁波):
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于2023年11月14日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正式发布,现将我省考生领取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我省取得2023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不含宁波)。
二、领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三、领取地点
考试报名时填写的居住地所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居住地为省外的,直接到省评协领取(具体地址详见附表)。
四、注意事项
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证书时,应当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一)考生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如委托代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书);
(二)若考生申请免试,还应携带相应免试证明材料原件:
1.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申请免试的,应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批准文件;
2.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申请免试的,应持全科合格证或会员证。
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缓领取。
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2月12日
附: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网公布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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