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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范树奎:联合监管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
财政部近日发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建立实施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提出要求,统一部署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工作,为资产评估行业强化监管、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并进一步提升治理效能和社会公信力注入一股制度性推动力。
加强监管,提升资产评估行业治理水平
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资产评估是现代高端服务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专业力量,是财政管理中的重要基础工作。在财政部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承担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党组交办的监管任务,定期向财政部党组汇报联合监管工作有关情况,体现了财政部党组对资产评估行业监管力度的进一步强化和治理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在财政部党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实施行政机关、行业协会联合监管,有利于统筹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是促进资产评估行业提升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障。
依法监管,进一步打开资产评估行业依法治理和发展新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对监管部门、行业协会、评估机构、委托人等主体的权利责任进行了全面规范,财政部随后审议通过的《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机构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财政部监督评价局、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依法履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度,建立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研究部署联合监管实施工作,并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将进一步打开资产评估行业依法治理和发展新局面。
科学监管,进一步促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效能和服务契合度。联合监管的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坚持“五统一”、实施“一查双罚”,即遵循“统一检查计划、统一规范程序、统一标准制度、统一组织实施、统一处理处罚、统一发布公告”的原则,组建联合检查组实施联合检查和联合审理,分别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作出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惩戒,避免检查密度较高、循环周期较长、标准尺度不完全一致等问题。日常工作中,则坚持“点面结合”,实现“面上监管”常态化,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日常数据分析和风险识别,对高风险行业、领域、业务等进行日常提醒,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共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或专项自律检查,并坚持“放管结合”“寓管于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机构”实施“回头看”和整改帮扶,有针对性地优化服务、促进提升。
“寓管于服”,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效能与发展动力
在加强行业监管原则导向下,建议结合资产评估行业规律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特点,加强制度机制的顶层设计,优化提升联合监管效率效能。
一是注重监管统筹。本着统筹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减轻基层负担的联合监管的初衷,注重做好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的统筹规划。充分考虑资产评估行业执业实际,以定期检查、集中检查为主,兼顾热点事件、突出问题,把握检查频次与周期。增进与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政策与机制的协调性,进一步降低检查密度、统一标准尺度,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注重“寓管于服”。不仅注重对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也应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质控人员的同等培训;不仅注重构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一体化管理信息平台,也应倡导资产评估机构信息化智能化评估平台的标准统一和建设推广;不仅注重做好对资产评估机构的常态化监管与日常提醒,也应注重做好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风险防范教育和对行业共性问题的联合课题研究。尤其在联合监管实施初期,着力引导评估机构尽快适应新的监管机制,注意留出相应的过渡期,注重整改帮扶,更好促进机构和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是注重措施协调。财政部层面成立资产评估技术咨询专家小组、协会层面建立资产评估行业技术专家库是非常有效的联合监管基础措施,具体实施时可充分发挥业已成立的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各专业委员会等方面专家资源优势,同时注重增加熟悉一线执业情况的专家人数,注重考虑资产评估机构的代表性、专家擅长专业的代表性、全国区域的代表性。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统一组织,与地方财政部门及资产评估协会密切合作,能够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具体实施时可根据不同检查对象分层次、分领域统筹规划检查工作,做到任务分工协调,实现监管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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