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政策变化解读
2017年资产评估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已经发布,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那么考试政策有哪些变化呢?
2017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政策有哪些变化?
众所周知,2016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正式实施。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财政部对《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人社部、财政部于2017年5月23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其中《暂行规定》对制定依据、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组织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实施办法》对考试科目、成绩滚动周期、免试条件及科目、2017年考试报名要求、2017年考试科目转换对应关系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考试报名条件规定
根据《资产评估法》要求,考试报名条件调整为: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调整
答:根据《实施办法》规定,资产评估师考试科目由原来的《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建筑工程评估》5个科目,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资产评估实务(一)》和《资产评估实务(二)》4个科目。资产评估师(珠宝)资格考试科目由原来的《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5个科目,调整为《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珠宝鉴定与评估》《珠宝评估实务》4个科目,其中《资产评估基础》《资产评估相关知识》2个科目纳入资产评估师资格统一考试。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今年的资产评估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