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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以及湖北省人事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鄂人考函〔2015〕18号)文件精神,原定于2014年9月6日、7日举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迟到2015年11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原已报名参加2014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并缴费的人员,均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
二、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亦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43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和《建筑工程评估》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本次考试人员的合格成绩按新的滚动办法管理。截止2014年,在原制度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其在2012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管理方法进行,其2011年及以前的成绩不再参加滚动;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3年及以后的成绩按新的滚动管理方法进行,其2012年及以前的成绩不再参加滚动。
四、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如考生决定放弃本次考试,当初选择“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的考生,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一楼大厅)办理退费手续。
退费受理时间:2015年9月21~25日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5年11月14日
上午 08:30~11:00 经济法
下午 13:00~15:30 财务会计
16:30~19:00 机电设备评估
2015年11月15日
上午 09:00~11:30 建筑工程评估
下午 14:00~17:00 资产评估
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应试人员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5年11月6日9:00~11月15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本通知公示网址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网址:www.whrsj.gov.cn
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www.whptc.org
武汉人才网 网址:www.job98.com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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