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师《经济法》每日一练:破产受理后果(4.12)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对于资产评估师考试而言,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通过考试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资产评估师每日一练提供高质量习题,日积月累。以下为资产评估师《经济法》每日一练,今天你练了吗?
多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会对破产企业及有关人员的活动和行为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关于破产受理法律后果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B.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C.破产管理人可以要求无权占有债务人财产的人返还财产
D.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中止
E.有关债务人财产的行政诉讼程序应当中止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行政程序的效力不受破产程序的影响。
资产评估师考试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都会有相应知识点的考查,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