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15]42号
颁布时间:2015-07-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体现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方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会协[2014]22号)作出修订。
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的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