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函[2016]34号
颁布时间:2016-02-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进出口税则的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6A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FTP通讯服务器(100.16.125.25)“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