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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时间: 发文单位:关于《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右侧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3.信函提出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38),请在信封上注明“《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1日
链接:
《税收执法责任管理与过错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