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5-09-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厅长李淑琴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审议意见和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陕西省2004年省级财政决算,批准省财政厅厅长刘维隆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相关资料:
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050926)
陕西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陕西省2004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20050919)
关于陕西省省级200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05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