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时间:2005-05-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单位:
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食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药、吃上安全食品,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建设我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结合三亚的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建我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的建设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市保障农民群众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所采取的有力措施之一,各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工作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阶段。时间定为6月份,由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各区镇、国营农场、各部门积极支持,深入宣传发动,吸引有责任心、有正义感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中来。
(二)重点确定人员阶段。时间为7月份,协管员、信息员由所在单位推荐,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附件1)中规定的协管员与信息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严把人员关。对确定的协管员、信息员发放全省统一的证件。各推荐单位于7月30日前将海南省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后报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开展培训学习阶段。开展工作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基本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为8月至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人员组成:按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规定,我市协管员设在镇一级,每个镇设1名;信息员设在行政村一级(包括河东区的原红沙镇、荔枝沟镇管辖的行政村,河西区的西岛村委会),每个村设1名。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士为主要组成人员。各国营农场推荐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1名。
四、协管员及信息员的主要职责、应遵守的纪律、奖励与处罚遵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楼一楼联系人:杨鸿钧
联系电话:88283768
二OO五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