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辅导:面授网络预约试听实务会员纳税辅导:涉税会计行业纳税税收优惠税务风险
财税资讯:各地国际百家税谈税收统计综合辅导:新手办税税票处理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二】 凡国家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文书,受送达的纳税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指定的收件人签收。有代理人的,也可委托代理人签收。
【三】 税务文书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如不在法定期限内以法定方式提出异议,应当 自觉履行受送达的税务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