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第一句话: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时,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确认的商誉金额。 第二句话: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商誉=合并成本-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若针对商誉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而合并成本不变,会进一步增加商誉,由此进入不断循环状态。 老师我不是很理解这两句话的意思 ,为什么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就可以调整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时候商誉就不可以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请稍等我来帮你解答
03/24 09:41
木木老师
03/24 09:49
比如甲出资1200购买乙80%,乙账面价800,公允价1000,有一项无形资产增值影响了200公允价。
那么,甲购买乙的时候,乙无形资产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也就增值200,可以理解为产生200所得额,需要交税200*0.25=50,但是无形资产并未实际出售,产生可抵扣差异,确认递延50。
甲购买乙确认商誉=1200-(800+200*0.75)*0.8=440
如果不考虑所得税,确认商誉=1200-1000*0.8=400
增值50的80%=商誉差额,这个就是第一种情形。
同学看我这样解释清楚了吗。
木木老师
03/24 09:51
第二种,就是商誉本身不确认递延,因为会无限循环。
如果商誉确认了递延,那么买价-份额的差额就又会增加,商誉就又多了,然后无限循环下去。
所以商誉不确认递延。
同学看看理解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