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发[2005]46号
颁布时间:2005-09-21 00:00:00.000 发文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水上旅游开发,规范长沙湘江水上旅游秩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人民政府决定启用湘春路口亲水平台临时旅游停靠码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长沙湘江亲水平台临时旅游停靠码头位于湘春路口,码头岸线和水域使用范围为亲水平台中轴线起向北200米、向南300米。启用后,长沙远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置业)“挪亚号”游轮以此作为临时专用码头停靠和始发。
二、远大置业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湘江亲水平台临时旅游停靠码头的经营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完好,确保售票、检票、安检等工作的正常秩序,搞好码头周边及水域的环保工作,为游客创造安全、舒适的环境。
三、游客应爱护码头及游轮内外的一切设施设备,注意自身安全,服从码头及游轮工作人员指挥,保持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维护水上旅游客运的正常秩序。
四、市港航、海事等交通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湘江亲水平台临时旅游停靠码头的现场监督和水上安全管理,航道部门应设置好通航标志,确保水上旅游客运的正常营运秩序。
五、市公安、城管等部门应加强对亲水平台一线的综合治理。市环保部门应对游轮的排污、垃圾回收、码头周边及水域的环境保护加强监管,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
六、本通告从2005年9月29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一日